根据《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学字〔2024〕24号)及北京语言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教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语言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第一章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主要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办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本科生辅导员等。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专业转出工作安排
(一)专业转出的条件
1.参照《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转专业的资格条件。
2.申请转出的学生须参加当前学期期末考试,且须修满当前学年学分的80%,若期末考试成绩不达标则不能转出。
(二)具体工作程序及申请材料
1.《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个人申请的支撑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专业意向说明、发展情况汇报、与转入专业相关课程成绩情况、有能力攻读转入专业陈述以及个人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3.《家长知情同意书》与家长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须与《家长知情同意书》签字人一致);
4.盖章成绩单(成绩单可从综合楼一层机器处自助打印)。
注意:上述所有申请材料请规范打包压缩,文件及邮件均以“姓名+XX专业转入XX专业”命名,打包发送至xiaowenli@blcu.edu.cn。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办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2303775。
5.材料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下午5:00。
第三章 专业转入工作安排
(一)专业转入的条件
1.凡提出申请转入本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应修满截止当前学年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的80%,且原则上未出现专业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情况;
2.申请者应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更适合在该专业学习,在提交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相应说明和支撑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需在原学院允许转出后,按照第二章要求向教师教育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三)专业接收计划
1.限额
拟接收人数为:一年级不超过16人,二年级不超过22人(将根据考核情况,动态调整录取规模);
2.接收专业:汉语国际教育;
3.接收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下学期在校生;
4.转入学生原则上转入同年级学习,且需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专业必修课学分。
(四)转入考核方式
1.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着重考查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特长表现。
2.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50%比例计入总成绩。学院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接收转入,成绩不合格不予接收。
(五)时间安排
1. 5月23日至5月27日:学校公布各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
2. 5月28日12:40-13:40:教师教育学院转专业政策线上宣讲,腾讯会议号:454-186-702;
3. 5月28日至6月3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要求的全部材料;
4. 6月3日至6月9日:学生所在学院对拟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查;
5. 6月6日至6月9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向教师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6. 6月10日至6月22日:教师教育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考核,并将转专业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核;
7. 7月2日至7月8日:学校审核并公布转专业名单。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的课程与学分认定
(一)基本原则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类)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学分认定按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执行,原专业课程认定参照教务处发布的《北京语言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办法》和《转专业对照表》进行认定。
(二)办理流程
1.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转出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原学院教务老师(或学生本人自行到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存档备案(一式两份,学生及转入学院分别留存),对课程成绩不做处理,但需进行学籍变更。
2.转专业学生凭借《转专业通知书》到接收学院报到,在接收学院教务老师指导下填写《转专业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教务老师通知及时提交。
3.接收学院教务老师依据《北京语言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办法》和《转专业对照表》在教务系统中对学生所修课程及学分进行认定。
4.课程及学分认定完成后,《转专业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原始成绩单及修改后成绩单由接收学院教务办和学生各留存一份,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认定办法
1.公共必修课、通识教育课、英语课(教学学时和学分均不低于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且教学内容相同),如已通过考核,可将课程替换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对应课程,予以学分认定,不必重修。
2.原专业修读的专业课程,其中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一致的课程(教学学时和学分均不低于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且教学内容相同),经转入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认定学分,替换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注:高学分可转低学分课程;低学分不能转高学分课程,需重修相应课程)。
3.修读汉语国际教育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者转入本专业后,可用所修的相同课程申请学分认定(注:课程学时学分应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要求),此类学分需经转入学院教学负责人认定。
4.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可认定为不超过4学分的通识教育课。
5.未予认定的专业课程,可根据学生意愿予以保留,但所涉学分不计入通识课要求的12学分内,成绩单显示课程成绩且计入GPA。
(四)办理时间
课程及学分认定从办理转入手续时(9月份左右)开始办理,当年11月左右完成,并落实到成绩单上。
第五章 其他
(一)本方案由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经2025年5月22日教师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03775
电子邮箱:xiaowenli@blcu.edu.cn
办公地点:教四楼316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2日